车祸赔偿以后……
作者:邵宝华 陆浩良 发布时间:2009-07-08 浏览次数:715
本网苏州讯:对于李阿翠与张妹林来说,
李阿翠请求法院对于这888072元合理分割,她要得到应得的份额。张妹林认为赔偿金可以分为二个部分,一个是正常赔偿部分,赔偿款为425000万元和工伤补偿款138072元,这可以依法合理分割,但要扣除已用去的医药费534元、交通费1000元、车损3650元及实际支出的丧葬费10万元后再按母亲、妻子、儿子三份进行分割。另一个是额外补偿部分325000元,因为她有病要动手术,她父亲身体又不好,儿子还在读书,需要抚养与教育。这是肇事单位补偿给她与儿子的,这一部分她不同意分割。
双方据理力争,各不相让。
法庭审理后认为,双方都是死者李东东的近亲属,应按法律对赔偿金合理分割。对于医疗费、车费应当扣除;丧葬费1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能采信;摩托车是夫妻共同财产,车损3650元的一半归张妹林所有,另一半按死者的遗产进行分割;对于325000元说是单位补偿给张妹林与儿子的说法没有依据,法院不能认同。对于死亡赔偿金补偿款、精神抚慰金及一次性的工伤补偿应当合理分割,在分割时考虑到张妹林的身体等实际情况,可适当多得。法院最后判决为李阿翠得28万元、张妹林得33万元、死者李东东的儿子得28万元。
一场车祸后的赔偿分割已经落定尘埃,赔偿款的争论与分割,给了我们留下了沉重的思考,本来是一个完美和睦的家,只因是儿子李东东意外遇难,家就变成了一个支离破碎,反目争论的是非旋涡。为什么,为钱!有人说,钱是好东西,没有钱寸步难行的,但有时钱多了,会使人变异,使生活变异,使家庭变异,使亲情变异。我们不能因为钱而失去我们不该失去的一切!(文中当事人均是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