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江苏省大丰法院三龙人民法庭,近年来不断建立健全调解长效机制,调解工作成绩斐然。2008年以来该庭共调解结案近700件,调撤率达七成,息诉服判率连续三年近98%,无一件涉诉上访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仅为36天。三龙法庭的法官们在长期的审判工作中形成了一套“调解经”。            

“调解有三难,第一难是要找到当事人, 第二难就是要让当事人肯坐下来说给你听,第三难就是要让当事人听进你讲的法律和理由,只要过了这三关,调解就有了希望。因此找到当事人这一关至关重要。”对此感触最深的庭长郑刚这样说:去年他审结的152 件案件中,调解和撤诉结案的有126 件,另外的26件判决案件中,有17件是公告送达的,换言之,这17件是客观上无法找到当事人,导致无法调解,如果找到当事人,我相信案子就可能调解,正因如此,每每接到案件,法官们最着急的就是千方百计找当事人送达,田间头、池塘果园、街头巷尾成了三龙法官身影闪现的地方。通过与当事人接触,法官揣摩当事人心理活动,适时讲解法律,引导当事人调解。有的甚至可以当场制作调解书,对当事人矛盾大、送达时难以调解的案件,法官们也未轻易放弃,是主动出击,充分利用好从送达文书后到开庭前的15天时间,认真细阅案件卷宗,归纳当事人争议焦点,制定合理的调解方案。

驾驭好庭审是实现调解的润滑剂,更是让当事人通过充分展示证据、质证和辩论对案件胜负产生初步了解,从而产生调解动力的重要途径,三龙法官如是说:在某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与某财产保险公司保险纠纷案件一案中,客运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自有客运车辆的责任险,在保险期内,客运公司投保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在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后就停止支付了,客运公司遂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为了让该案顺利调解,承办法官在庭审前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通过庭审时质证、认证、辩论,引导双方当事人认识到判决并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达成调解对今后双方进一步开展业务,谋取更大商业利益是最佳选择,最后双方各自作出了让步,达成调解协议并迅速履行协议。该案调解后,这两家曾闹得不可开交的公司的业务非但没有中止, 反而合作得更为紧密,客运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了更多的车辆。

有人过问的案件好办吗?听到这句话,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一般情况下,被过问的案件往往不利于调解的达成,且严重影响公平正义。但三龙法庭的法官却变被动为主动,化劣势为优势,转不利为有利,结果这样反而更容易调解和息诉服判。在王某诉李某的离婚案件中,身为本地人的王某自有外遇后,与从外地嫁来的妻子之间的感情渐渐转淡,不但私自出售了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还向法院提出了离婚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男方认为所卖房屋产权是属于自己的,坚决不同意给女方任何财产补偿。与此同时,男方还找来关系人向法官说情,希望法官尽快作出有利于其的处理。这时法官就利关系人说情这个机会,摆事实、说道理,做通关系人的思想,让其转告、说服男方,使男方体谅到女方作为外来女子,不但要忍家庭解体的事实,而且还将无家可归。最终男方同意补偿女方3万多元。虽然双方离婚了,但双方还是好友,有什么困难相互间还可以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