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城镇居民、尤其城郊结合部的相邻权纠纷呈多发趋势。实践中,洪泽法院积极探索,形成了四种主要方法,及时有效地解决了该类矛盾纠纷。

一是现场勘验法。审判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验,画出平面图,对争议的案件事实形成直观印象,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积极与当事人及周围群众进行交流,对引发纠纷的现象、起因、矛盾的焦点有一个全盘的了解,厘清事实、分辨真相。

二是入乡随俗法。尊重当地的善良习俗、风土人情,特别是尊重人民群众多年形成的滴水、散水、采光和巷道使用等习惯,融情理于法律,寻求“衡平”支点,尽量使案件的处理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常理,平衡好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是调解疏导法。该院在此类案件的处理中一般先做好道德情感等教育疏导工作,让当事人将心比心,尊重理解和容忍相邻;加大调解力度,尽量利用每一个有利时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理、法律教育,尤其是抓住庭前调解时机,及早帮助当事人解开矛盾的症结,缓和对立情绪,尽量避免开庭审理,以防双方对簿公堂,激化矛盾。

四是联动配合法。积极寻求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如调解时,联合村委会及司法所的同志共同参与;遇到疑难案件和历史遗留的复杂案件时,请教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的同志出具专门意见等,形成在法庭主导下,多方合作、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的纠纷解决网络,共同妥善处理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