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宁法院四项措施强化立案调解工作
作者: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7-07 浏览次数:417
本网南京讯: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江宁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在立案庭专门设立诉前调解组,自
一是对案件进行类型化梳理,成立专业化审理小组,专人负责。
二是对诉讼期限较长的矛盾明显易激化的案件作出优先安排和处理,消除矛盾隐患,并做好释法工作。
三是整合资源,挖掘内部潜力,在相对固定、统筹调配的基础上成立民事组、劳动争议组、保全送达组和速裁组。
四是诉前调解与速裁的有机结合,实行速裁“直通车”。对诉前调解的案件事实清楚、但调解不成的,立即转入诉讼程序,即时开庭审理,实行诉前调解与速裁机制的无缝对接,提高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