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近日,连云区法院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在开发区公安分局、猴嘴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配合下,强制执行两起涉及我市重点工程--排淡河工程案件,确保我市民生工程顺利进行。

20057月起,谢某、夏某承租新浦区福利厂通园路门面房,租期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订合同,但两家仍继续使用该房屋,且一直未交租金。2008年,因我市 排淡河工程建设需要,将征用新浦区福利厂的该处地块。新浦区民政局多次通知谢某、夏某两家腾空房屋,撤离该场地, 两家均不予理睬,新浦区民政局遂诉至连云区法院。经该院审理后,新浦区民政局依据判决向连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夏某、谢某支付租金,并将租赁房屋交付给申请人。法院在执行中了解到,涉案房屋处于我市重点工程排淡河工程范围内,该工程对全市的环境建设及城市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由于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判决,导致涉案房屋一直无法拆迁,严重影响了排淡河工程的进度。市拆迁指挥部、开发区拆迁办、市水利局、市民政局曾召开现场办公会,组织部署拆迁工作。为积极配合该工程的进度,连云区法院积极开展前期的协调工作。后法院协调公安、消防、供电、卫生等部门,对该案依法强制执行。整个执行工作有条不紊,仅用时二十余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