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买卖纠纷很难避免,纠纷产生了解决的方式也是有多样,但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解决问题,但若认识偏离了方向,用报复的心态来对待,非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为此付出更大的代价。611,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买卖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彭庄因故意伤害建材店老板儿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还赔偿了被害人因伤而造成的损失2000元。

家住如东县丰利镇环农村的彭庄因家中楼房年久失修,准备在楼顶平台上加盖个顶棚。春节后,彭庄就到镇上到处打听建材行情,当来到经营陶瓷建材的李老板店里,他询问有没有一种S型琉璃瓦,并随身掏出了样品,李老板经仔细查看之后,认定是出自宜兴某琉璃厂生产的产品,就告诉他店里没有现货,如果需要的话得提前预订,而且这种款型琉璃瓦在市场上很少有人使用,需要交押金,彭庄便交了1000元押金。十几天后货到了,彭庄交付了下余货款3000元便将瓦拖走。回去后,彭庄发现订购的瓦与样品瓦虽然外观一样,但细节处有点不一样,样品瓦底部有二个洞,而买回的瓦有的洞不通,有的则只有一个洞,而且该种款型的琉璃瓦不太好用,遂找到店老板反映问题,李老板答应帮他找个师傅看看到底怎么解决。李老板找的瓦匠师傅到现场看了之后认为瓦可以继续使用,不通的洞眼用钻具凿开即可,只不过要等几天,等他把手上的活做完了才能去帮忙。

326,等不及的彭某将瓦全部堆到李老板的店门前,要求退货,由于店门被堵无法做生意,李老板报了警。在民警的调解下李老板同意按彭某的要求,到宜兴帮其调换另一种规格的大瓦。过了约十天,李老板到宜兴厂家联系调换事宜,却被告知厂里已没有所要规格的大瓦,李老板遂电话通知了彭庄的父亲。又过了约十余天,从南京打工回来的彭庄发现瓦还没有换,想到近年来自已没能赚到什么钱,家里生活也比较困难,再加之老婆又跑了,花了这么多钱买的东西还不好用,一怒之下,生活中的所有怨气顿时涌上了心头,想要报复的念头充斥着他的所有意识。想到李老板年纪大了,弄他不够解气,要报复就要找他儿子李玉山算帐。

421下午,彭庄带着一根50厘米长的镀锌自来水管,来到李老板店与家之间必经的公路上,悄悄守候李玉山出现,待李玉山出现后,彭庄一下子喊住了他,李玉山以为是客户找他有事,便停下了摩托车上前搭话,谁知刚停下车,彭庄照着他的头部一阵猛打。李玉山一边本能地用胳膊抵挡,一边高呼救命,闻讯赶来的群众迅速制止了彭某的疯狂行为并报了警。听说儿子被打了,心急火燎的李老板赶紧来到事发地,把混身是伤、满面是血的儿子赶紧送到医院抢救,经治疗后被鉴定为头皮挫裂伤,伤口处超过6CM,多处软组织损伤。在公安局的讯问中,彭庄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认为事情起因是李老板卖的琉璃瓦不符合要求,给他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当警察问到买卖产生了纠纷为何不到法院起诉或者找调解中心解决时,彭庄认为自己没钱打官司,另外打官司也不够解气,之所以报复是因为自己目前生活处处不顺,你李老板家条件这么好,跟我做买卖还不好好做,成心想欺负我,只有打了你儿子才能够解气。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庄因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介于被告人彭庄能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有一定的悔罪表现,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