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吴某(男)和林某(女) 经人介绍相识,认识了三、四个月后,双方匆匆就结婚了,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之间的矛盾逐渐暴露出来,双方性格不合,林某觉得吴某得过且过,虚荣心强,不好好干活,吴某觉得林某对自己太过苛刻,象所有不幸福的家庭一样,双方经常为家庭琐事唇枪舌战,甚至发展到打架的地步,林某对婚姻开始失望了,对丈夫也不关心了。经过再三思考后,林某决定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她试图和丈夫协议离婚,吴某坚决不同意离婚,由此,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扩大化,只要林某一提起离婚,家庭战争就像定时炸弹一样就会引爆,接下来又是一场暴风骤雨,摔东西,烧衣服。吴某也信誓旦旦表示一定改过,但是还是没有战胜自己的惰性,在磕磕碰碰中,这样的生活又过去两年了,林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协议离婚。

离婚后,吴某觉得无依无靠,寂寞难耐,产生了想和林某复婚的念头, 于是他三番五次找林某,要求和林某复婚,林某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才走出婚姻的围城,哪里还想再套上这个牢笼呢,林某直截了当地拒绝了吴某,吴某觉得林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自己不好,不关心自己,也不照顾自己,自己患上胃病,她也是不闻不问,顿时心理的天平倾斜了,罪恶的想法爬上心头,既然她不愿意和我复婚,这样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那我索性和她同归于尽,想到这里,他不禁有一种复仇的快感。

有了同归于尽的想法后,吴某开始谋划如何与林某同归于尽,吴某以前做过电工,对电知识有一些了解,知道用电绕在身上,通电后可以电死人的,于是他想用裸电线把自己和林某绑在一起,再通电,这样两人都可以电死,这样就可以同归于尽了。想到这里,吴某为这个主意暗自得意,于是他立刻开始行动了,在一个五金店买来一根电线和一个插座,并用钳子把电线皮剥掉,边走边用打火机烧电线皮,来到林某的住处,林某听到敲门声以为是同事,打开门,吴某迅速冲进屋里,并把门反锁了,林某看到吴某手里拿着电线和插座,还没有弄清是怎么回事,双手就被吴某捉住,双手被吴某用裸铜线一圈一圈绕上了,吴某还把铜线绕在自己的手上,随后找到宿舍里面的插座,林某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此时的吴某就像疯了一样,嘴里还念叨着“我要与你同归于尽”,林某知道如果反抗的话反而会激怒他,那样的话自己就会更加危险,出于求生的本能,她拼命地喊救命,房东听到喊声立刻报警并一直在外面撞门,林某也在苦苦央求吴某不要做傻事,此时吴某心情十分复杂,在强烈的思想斗争下,他手里的电线最终没有插入插座。

常熟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吴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在实施故意杀人的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阻碍吴某的犯罪意志,迫于压力未完成犯罪行为,系犯罪未遂,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同时被害人林某对吴某的行为予以谅解,综上,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