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邳州法院的导诉工作做得好
作者:朱玉军 发布时间:2009-07-07 浏览次数:460
本网徐州讯:在最近组织的一次民调中发现,邳州法院自设立导诉员以来,社会各界对该院服务接待的满意度达100%,没有发生一起因接待不到位引发的投诉问题,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越来越好。
为规范导诉员工作,该院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导诉员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导诉员必须为部门副职,如部门副职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岗,由其所在部门正职顶替,其他人员不得担任,由于对担任导诉员的人员要求严格,保证了导诉的质量和效果。《细则》规定,导诉员要具体负责外来人员的接待、登记、预约、电话联络、法律问题释明、诉讼指导、材料的代收转交等,要保证外来人员的要求在第一时间得到答复,解决了以往外来人员找人不方便、有话无处说、材料无人接、干等无人问的尴尬局面。
该院设立的导诉员在方便外来人员的同时,也为法院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