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与县妇联开展三项活动共促家庭和谐文明
作者:李念鑫 发布时间:2009-07-06 浏览次数:468
一、丰县法院和县妇联共同组织法律宣传周活动。宣传周开始前法院挑选资深法官到县妇联机关,与妇联干部共同交流婚姻家庭、妇女维权方面的热点问题,然后共同选出法律宣传的重点内容,再由法官和县妇联干部共同准备。宣传周的第一场宣传大课在县委礼堂举行,由资深法官对全县机关及各乡镇妇女干部,宣讲妇女权益保护及共建和谐文明家庭相关法律法规,从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引出相关法规,生动形象的讲课使广大妇女干部受益匪浅。然后法院多名法官和县妇联多名干部分别到13个乡镇驻地同时开展法律宣传。短时间组织密集的婚姻家庭法律宣传,使全县广大妇女普遍提高了自觉维权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建设和谐文明家庭的自觉意识。
二、法院邀请县及乡镇妇联干部旁听观摩离婚纠纷、赡养纠纷、给付抚育费纠纷三个案件的庭审,让妇联干部形象直观的了解各类婚姻家庭纠纷发生原因、审理程序、法院处理依据的法律规定,提高妇联干部帮助妇女维护合法权益和调处家庭纠纷的能力。
三、法院和妇联共建调解网络,大力调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法律宣传周活动和庭审观摩活动加深法院和妇联的工作联系的紧密性,妇联在乡镇和社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法院在乡镇设有法庭,为共促建设和谐文明家庭,法院邀请各乡镇妇联主任为特邀调解员,对乡镇法庭受理的婚姻家庭案件,邀请妇联主任参与案件调解,有效的提高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和好的比率。
法院和妇联的携手共建活动,有力推动全县和谐文明家庭的创建,也维护了广大家庭的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