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完善三项机制强化调解促和谐
作者:周风华 发布时间:2009-07-01 浏览次数:544
本网扬州讯:今年以来,宝应法院始终强调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诉后调解的全程调解理念,在民商事领域全面推行诉调对接机制、构建多元化调处纠纷机制,1-5月,该院民商事案件共调解585件、撤诉249件,调撤率为65.46%,同比上升6.63%。
一是强化诉调对接机制。与县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工作的意见》,在民一庭和三个人民法庭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出台专门实施意见予以保障和规范。
二是强化全程调解机制。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的意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作为调解工作的总目标,把调解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各个领域和每个环节,充分利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民商事调解工作。
三是强化巡回审判机制。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巡回审判点的设置进行调整,建立定期巡回机制和巡回审判提前告知制度,完善巡回审判管理考核机制,切实提升巡回审判工作实效。1?5月,该院组织干警下村组巡回办案85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前沿,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