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法院多渠道把握社情民意促进和谐司法
作者:王永仑 发布时间:2009-07-01 浏览次数:508
本网连云港讯:今年来,灌南法院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民意沟通,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社情民意,调整案件审理策略,立足司法实践,落实“三保”措施,促进案件调撤率大幅提升。 1-6份全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47.46%、撤诉率26.12%,案件调撤率达73.58%,较去年年均调撤率增长14%,同比增长17.11%,以和谐司法全力保民生,助发展,促稳定。
一、强化大局意识,关注社情民意。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强化大局意识,关注社情民意,了解群众需求,转变服务观念,着重和谐司法。司法实践中,妥善处理涉及陷入经济危机困境企业、涉及妇幼老残等弱势群体、涉及失业返乡民工、因经济危机导致的劳资纠纷等特殊类型案件,化解社会矛盾。
二、 借助人民调解,了解社情民意。年初,与县司法局共同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完善人民调解规章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利用人民调解人员来自基层,了解社民情民意、与群众共同生活、群众对其具有亲近感与信感的有利条件,提升案件调解效果。上半年人民调解工作室已经促成50多件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申请法院确认协议效力。
三、开展基层走访,加强民意沟通。年初,灌南法院准确判研宏观形势,主动转变服务观念,通过结对服务企业和成立基层调研小组走访基层企业、村居委会等形式,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与群众坦诚交心,倾听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结合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本院工作实际,在司法实践中落立足中心工作,围绕工作重点,方便群众诉讼,替升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服务发展大局。
四、加强联络工作,集中社情民意。利用人大代表作为法院联系公众的桥梁和法院工作重要监督主体的双重身份,以及人大代表立足全局工作、集中反映公众整体意愿的中立身份,对不同社区的不同社情与纷繁民意,进行汇总、梳理、甄别和集中,在联络工作中,通过邀请人大代表集中座谈、视察工作、旁听开庭等形式,了解经过人大代表集中的社情民意,根据人大代表反馈的意见和提供的建议,调整工作策略,顺应民意,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促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