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面前成怨偶 法院调解燕分飞
作者:王蒙 发布时间:2009-07-01 浏览次数:924
本网镇江讯:原本恩爱有加的小夫妻,在女方患病、生活琐事、数次诉讼面前,浓情蜜意的感情灰飞烟灭,取而代之的是愤怒、怨恨、不甘,一定要叫对方不好过的理念成了生活的最高目标。近日,在镇江润州法院法官真心、耐心、细心地调解下,双方终于和平分手,为争执了两年的苦涩婚姻划上了句号。
陈燕与李飞05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直很好。06年8月,陈燕由于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发现患了红斑狼疮并住院治疗,此后一直在家养病。陈燕患病初期,李飞一直照顾有加,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和睦的生活出现了裂痕,常常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加之陈燕父母护女心切,对李飞一味指责,又加速了夫妻关系的恶化。渐渐地,双方感情逐渐由浓转淡,甚至在争吵激烈时偶有动手现象。到了07年10月,李飞对陈燕已不再予以照料,医疗费和生活费也不再如期给付,并在12月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的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的感情并未得到改善。陈燕患病后没有收入,为了生活费她也将李飞告上了法庭,要求李飞承担自己的医疗费及抚养费用。此次诉讼,法院判决李飞每月承担抚养费600元,直到陈燕病愈或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时止。一次离婚诉讼、一次抚养费诉讼打下来,双方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李飞是铁了心的要离婚,08年8月,他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再次坐在原、被告席上的李飞和陈燕,针锋相对,李飞认为患病后陈燕的脾气越来越坏,我行我素,从不考虑自己的感受,陈燕的父母也对自己百般挑剔,现在双方的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坚决要求离婚。陈燕则认为李飞是为了逃避对妻子的抚养义务,是不负责任的行为,且自己患病应当在财产分割时予以照顾。双方将战场直接摆在了财产分割上。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历经两次诉讼,矛盾极其尖锐,种种迹象多次表明随时会有过激的事件发生。面对这样的骨头案,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多次苦口婆心做双方的工作,但由于积怨已久,数次调解效果都不好,眼看审限将到,但法官决定仍不放弃调解的努力,庭长、法官齐上阵,将可能判决的结果及依据再次耐心的向双方解释,终于打消了各方心理最后的疑惑,双方均表示了愿意调解,对动产、住房、贷款、债务等如何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在法院的监督下次日便全面履行了全部调解内容,案件彻底解决。(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