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参与盗窃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竟冒用未满18周岁弟弟的身份。法官明察秋毫,联合公安,通过指纹比对,揭露嫌疑人虚假身份。日前,北塘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9000元。

20091月,北塘法院在审理辖区内金山北工业园区一起盗窃案件时,对嫌疑人“王华”的身份有所怀疑,就联合公安,经现场指纹比对,发现犯罪嫌疑人“王华”与两年前审理的的被告人王建为同一人。

王建于2008324,在某网吧实施盗窃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再次参与金山北工业园一起盗窃案件。此次为逃避法律制裁,妄想从轻处罚,就冒用其未满18周岁的弟弟王华的身份。200947,公安局北塘分局向法院提交了“关于犯罪嫌疑人王建冒用弟弟王华身份的情况说明”及所附相关证据材料,证明王华身份是虚假的,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证据确实、充分,王建本人也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建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盗窃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故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9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