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20073月省高院《预备法官培训暂行规定》实施以来,东海法院陆续招录9名通过司法考试的公务员,在对这些预备法官的实习培训中,该院全面推行“一线四点”工作法,促进参训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悉心养成良好职业操守,基本掌握审判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达到法官任职要求。

实习岗位按一线需求确定,找准业务培训的“支撑点”。预备法官在参加省高院组织的为期一个半月的培训后,院党组对安排他们在本院哪个部门实习培训的问题很重视,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和培训实际,决定将他们的实习岗位确定为最缺人手的审判执行部门,预备法官是研究生学历的,同时兼顾他们所学专业,这样不仅有利于发挥他们的特长,也有助于进一步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

指导法官在一线帮带,及时点拨审理案件的“关键点”。严格按省市法院要求,选配实践经验丰富、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的业务骨干作为指导法官,一对一指导预备法官做好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评议、调解、制作法律文书、执行等工作。贯彻启发式的实习指导原则,要求勤观察、勤思考、勤动手,引导他们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困难。使预备法官们的理论知识与生动的审判实践相结合,着力培养预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诉讼调解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

领导带队在一线接访,把握司法为民的“共振点”。领导带队,安排预备法官“零距离”接访群众,让他们能够到一线听取群众呼声,到一线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到一线做好群众工作,到一线化解矛盾。让这些未来的法官在接访处访中感受人民群众对法院的司法功能、司法公正、司法效果、司法过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新期待,并把实现人民群众的这些新要求新期待作为今后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真正把人民群众的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和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实习成绩在一线考察,公正评价实习的“闪光点”。习指导老师按照实习方案和大纲的要求,依据实习指导计划的完成情况,结合学员审理执行案件和接待信访的具体表现,以及学员实习报告的质量,认真考核,评定学员的实习成绩,上报实习鉴定表。并将他们的实习情况纳入院岗位目标考核,对实习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经过“一线四点”工作法,该院的9名预备法官全部顺利走上审判工作岗位,为该院的审判工作增添了活力,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