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创新审判发展方式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作者:徐洁 发布时间:2012-03-09 浏览次数:340
新沂法院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为新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促进形成矛盾纠纷的化解合力。努力贯彻好“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完善四个专业巡回法庭、五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十个固定巡回审判点的工作规程,重新配备和充实了调解员,全力推动“诉调对接”工作良性运行。通过设立一个诉讼服务中心、四个专业巡回法庭、五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十个巡回审判点,搭建“四、五、十”“诉调对接”平台,对各类纷争进行多层次、多途径的调解,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重点类型、群发事件、多发纠纷,以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出台前的风险预测等问题,定期分析排查,加强诉前引导,将各种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分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遏制在萌芽状态,努力在全市促成“大调解”格局。
强化依法疏导,有效化解信访难题。坚持把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有影响的重点案件进行逐案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和重点案件进行登记、分析,逐案施策,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特别是对上访老户、缠访户及群体性上访案件,认真加以解决,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能动司法,为辖区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扎实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变被动司法为主动上门服务,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便民服务行动,坚持服务“全天侯,无障碍”的新理念,通过“送法进企业”、发放征询意见函和做好诉前服务等措施,使辖区企业“平时做保健,有病不住院”,把官司化解在法院大门之外。
拓宽司法救助渠道,彰显司法为民情怀。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及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案件,实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老年人、残疾人等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今年1-2月共进行实施司法援助131件,计缓免交诉讼费44.6086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也能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