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日前,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华仁分别作出批示,高度肯定东台法院协助上海海事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及社会稳定的执行案件的做法。林祥国批示:“应予表扬。”朱华仁批示:“东台市委政法委及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支持上海海事法院办理执行案件,体现了应有的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应予表扬。”

申请执行人朱小山(安徽五河县人)委托被执行人孙根所(东台市廉贻镇人)造船,并支付了造船款约40万元。由于孙根所将该船“一船二卖”酿成纠纷,致使朱小山在廉贻镇滞留长达两年之久。上海海事法院受理该案后,根据当事人约定确定该船舶归朱小山所有。由于孙根所对外负债较多,且一直未兑现偿还债务的承诺,其他债权人索债无望为争夺该船舶与朱小山发生了多次争执斗殴事件,导致该案件执行难度非常大。为防止执行过程中发生涉稳事件,上海海事法院请求协助。

时值双休日,接到协助执行请求后,在东台市委政法委的协调下,东台法院进行了全力支持,连续两天参与研究协调方案。68恰逢全国高考期间,清晨,东台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大队全体出动,会同公安、水警、联防等100多名执行人员赶赴被执行人船厂,冒雨进行强制执行,顺利执结此案,将被执行标的500吨货船入水并拖出河口,交申请执行人带回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