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阴区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呈逐年增多的趋势,2007年受理426件,2008年受理549件,2009年以来已受理393件。该院分析离婚案件增多的成因,并提出应对的对策。

离婚纠纷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外出打工的影响较大。淮阴区每年外出务工人员的人数较多,人口流动性增大,给婚姻家庭关系造成较大冲击,有的长期不尽家庭义务,有的有钱后喜新厌旧,有的经不住花花世界的诱惑,打工因素成为离婚纠纷案件增长的主要客观原因。二是思想观念的变化。人们价值观、婚姻观发生变化,呈现多元化趋势,一些感情基础原本不太牢固的夫妻容易引发婚外恋。三是感情缺乏基础。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外出人员社交不断拓展,跨县、跨省婚姻增多,“闪婚”现象时有发生,由于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双方脾气性格、生活习惯、风土人情以及风俗习惯方面的差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最终在婚后23年提出离婚。四是其他非法目的。如有的家庭负债过多,夫妻双方为了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办理“离婚”,并约定将全部财产由一方所有,全部债务由一方偿还,有的为逃避计划生育,让女方在离婚后再生育。

为了有效地化解离婚纠纷,促进婚姻的关系和谐与社会整体稳定,该院提出四项对策。一是尽量实现农民工家门口就业。针对打工经济对婚姻家庭带来的负面影响,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民工返乡较多,应加大对农民工关注的力度,切实考虑农民工在物质、精神方面的需求。更多地创造农民工在家门口就业的机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使农民工做到增收致富与照顾家庭两不误,防止婚姻关系发生裂变。二是加强婚姻观念教育。结合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继承优良传统美德,树立正确的婚姻观、道德观、荣辱观和价值观,增强家庭责任感。三是加大对婚外情的惩罚力度。现行法律对重婚行为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刑事处罚,而对一般性婚外情的惩罚力度明显不够,且无过错方举证责任过大,相关法律规定应当适当调整举证责任,加大对这种行为的惩罚力度。四是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针对因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而引发的离婚案件,法院审查离婚案件时,与民政、妇联等部门配合,加强调解,最大限度地促进双方和好。对于双方感情基础牢固、家庭负担债务过重的情形,应加强调查,防止其不正当利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