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京讯:62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京市对被告人吕伟、陆挺、谷亮贩卖、运输毒品案,被告人吴世威、陶雄贩卖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伟两次从广州市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计995.6运输至南京市,并向他人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且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系主犯、累犯;被告人陆挺共同将上述毒品从广州托运至南京市,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且运输毒品数量大,系主犯;被告人谷亮两次帮助吕伟接取托运回南京的上述毒品,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且运输毒品数量大,系从犯、累犯。被告人吴世威与陶雄结伙购买“麻古”等毒品抵冲债务,涉案毒品4000余克,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且贩卖毒品数量大。依法维持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吕伟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陆挺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对被告人谷亮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的判决;并依法将被告人吕伟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依法核准一审法院对被告人吴世威、陶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国际禁毒日前夕,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全省法院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泰州、连云港、徐州等地共进行11场次集中宣判活动,对37件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当前,我省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案件数量上升且制造毒品案件增多、犯罪手段隐蔽、组织化趋势明显、毒品犯罪与其他犯罪相互渗透等特点。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严厉打击严重毒品犯罪行为。集中宣判的案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