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法院一青少年维权建议引起市委书记高度重视
作者:商东 发布时间:2009-06-26 浏览次数:469
本网常州讯:大多数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学生被学校开除后流向社会,由于缺乏经济能力和工作技能,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极易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近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针对这一现象,认真分析,重点调研,专门就这一问题形成《被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的失学失管问题应引起高度关注》的情况反映,并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阅后专门批示:“请政法委召集有关方面研究,落实有效措施,做好这件事”。
天宁法院1991年在全国首家成立“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并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该院以“关爱、协作、创新、发展”为理念,以“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积极探索,不断创新,逐步形成了“权益保护全面化、工作制度规范化、刑罚适用轻缓化、社会和谐使命化”的工作格局。在涉少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该院充分发挥法院的帮教职能,积极与学校联系,及时帮助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解决复学安置问题。近5年来,该院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的148名失足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