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创新便民利民护民新举措,构筑“民心工程”,关注和保障民生,赢得司法满意。

一是畅通渠道,满足诉求。畅通立案渠道,推行网上立案、节假日立案、预约上门立案,及时办理立案手续;畅通信访渠道,公布投诉电话、信访信箱,实行院领导接待和主动下访制度;畅通民意反映渠道,设立民意联系点,细察社情。

二是巡回办案,方便诉讼。做强巡回办案,以利民、便民为基本出发点,发挥辖区镇、街道固定巡回审判点的作用,保障人员、时间和物资的落实,便捷群众诉讼和法律服务。对“三养”、相邻纠纷、涉农案件等,实行就地审理,在百姓家中调解,到田间地头开庭。

三是强化调解,提高效率。将调解、和解贯穿于司法活动的全过程,强化调解自愿、调解优先、随时调解的和谐司法理念。建立健全调解网络和调解联动机制,主动引导当事人以灵活、便捷的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快速、有效地化解矛盾。

四是加大执行,化解压力。与公安、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执行协调联动机制,经常开展清理积案活动。讲究执行艺术,穷尽执行手段,循序渐进地采取强制措施,力求当事人理解执行,和解结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

五是司法救助,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认真落实诉讼费减缓免交要求,让有理无钱的百姓一样享受公正的司法保护;对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盲聋哑等特殊刑事被告人给予帮助;对未能执行到位、生活又十分困难的申请人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