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加大对大案审理的全方位监控
作者:高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6-25 浏览次数:456
本网南京讯:对重大案件实施全方位监控,是高淳法院加强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该院通过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切实加大对涉及民生、民权的重大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敏感性案件的全程跟踪监督管理,有效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在一定层面上防止司法腐败、促进法官廉洁公正办案,更进一步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在立案阶段,针对标的数额较大的、有重大影响的、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即将相关情况报院领导,院领导随时掌握案件的进展及动向,便于对该案和承办法官进行有效监督。
二是强化程序管理。明确重大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原则上由庭长、副庭长或资深法官主审并担任审判长,由分管院长签发法律文书,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必须向院长汇报。
三是强化审判管理。在审判、执行环节,主审法官在接案、审案、结案各个环节及时向庭长汇报,业务部门应及时向分管领导及监察部门报告审、执情况,确保重大案件审理的正确走向。要求承办重大案件审理的业务庭室作好矛盾排查工作,发现不稳定隐患,及时上报。对重大案件的审理和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汇报,通报有关案件的审理、执行进展,争取工作支持和主动接受监督,妥善解决问题。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廉政跟踪监督,对重大案件开庭以及有关财产的评估、拍卖程序,由监察室介入监督;二是廉政回访,对重大案件由监察室向当事人作廉政情况回访工作,主要通过电话了解以及通知当事人面对面交谈等方式进行,听取当事人、代理人对承办人员廉政状况的意见,及时调查、核实当事人反映的违法违纪情况。
五是强化责任追究。监察室定期对全院已结重大案件进行抽查,实施监督。对正在审理或已结的重大案件,发现擅自违反规定办理的,及时予以纠正。对当事人及案外人举报审判、执行人员在审判、执行程序中有违法、违纪事件的,及时调查、核实。对查实并构成违法违纪的,将按最高法院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对不属实的,及时予以澄清,维护干警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