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四项措施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作者:张卿 发布时间:2009-06-25 浏览次数:489
本网无锡讯:为广泛深入地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关注民生,宜兴法院多措并举,全力畅通民意沟通渠道,积极推进司法民主进程。
一是树立民生意识,践行司法为民。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之间的差距,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切实加强民意沟通工作,注重对群众意见的收集、汇总、筛选和分析,整理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转化为工作整改措施,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各项合法权利。
二是立足涉诉信访,优化司法决策。把涉诉信访工作视为了解和把握社情民意的有效窗口,努力在信访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着力弥补思想不足和工作漏洞,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涉诉信访诉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定期召开人大信访工作例会,向人大汇报工作情况,并听取人大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接受多方监督,完善司法公开。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层级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广泛监督,不断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注重与媒体的配合协调,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实现及时信息公开。畅通人民意见反馈信箱、投诉举报热线、法院网站等民意表达渠道,做到举报监督有回应、有查处、有落实。
四是坚持社会互动, 提高司法公信。利用多种形式,构筑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多渠道、大范围的互动沟通平台。设立院长接待日,倾听民意诉求,拉近领导干部与群众的距离;推进法官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利用巡回法庭这一平台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