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2009624,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夫妻为丈夫私自动用卖房子的钱用来炒股产生纠纷,最后在丈夫将股票账户上的20万元划归妻子后,妻子向法院撤回了起诉。

李某与张某夫妇均已届天命之年,子女也已成家。2008年,夫妇俩拆迁拿了两套百平米以上的大房子,两人商议后决定将原来住的老房子卖掉,得款30余万元全部放在丈夫李某那里,准备用作新房子的装修款。孰料李某一直沉迷于炒股,此前已因股市不景气亏了不少钱,为急于翻本,其私下将卖房钱投入股市,等妻子发现时,账户上已只剩20万元。在多次劝说李某放弃炒股无效后,张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与李某离婚。南通市港闸区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于2009624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在张某陪同下去证券公司将股票账户上的20万元转入妻子账上,张某随后向法院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