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化解纠纷要快捷、方便、省钱”、“帮助企业缓和劳资关系”、“消除企业之间的信任危机而寻求再度合作”、“贯彻五个严禁要更详细、更有操作性”……这是法官听到的老百姓的声音。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宜兴法院的法官来到老百姓当中,关注和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了解老百姓的司法急需,及时梳理和逐个解决了群众的20个“司法热盼”,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了“三个至上”,贯彻科学发展观。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到宜兴法院视察时,对该院做实、做深“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

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促进审判,着力提高主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这是宜兴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基本思路。活动开始前,党委书记、院长裴全华组织带领班子成员和法官先后走进企业、社区和乡村,听取各方特别是老百姓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些企业主说,害怕到法院去打官司,主要是诉讼程序太复杂,实在等不起、拖不起,并担心“赢了官司赔了钱”。

为此,宜兴法院于今年年初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工作,一方面在法庭设立“调解窗口”,对一些案情简单的民事纠纷进行立案前调解,减轻了他们的诉累。从源头上遏止和缓解矛盾纠纷,竭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已有10多起矛盾易激化案件得到了有效调处。

采石矿老板宗某将当地镇政府告上了法庭。事后,双方都特意赶到法院表达谢意,宗某说,没想到法院效率这么高,更没想到竟没花一分钱,法官就把事情给我处理好了。

                                                        (二)

“执行难”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其症结主要在一些特殊主体,特别是涉村委、镇政府案,这是困扰法院执行工作多年的顽疾。

宜兴法院以“清积案”活动为契机,集中精力把拖欠民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等关乎民生的案件列为重点。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部分案件通过由政府先行支付,即“打包”的办法,使一大批群体性案件得到了执行。去年以来,仅执结群体性工资纠纷案件15批,涉及申请人436人,结案标的达430余万元。报最高法院备案的90件积案,目前也已全部执结。

宜兴某地基公司拖欠46名民工66万元工资款,法院考虑到企业的偿付能力有限,先敦促地基公司积极筹款,兑付部分工资,同时积极做好民工们的思想稳定工作,给予该公司6个月的宽限期,从而使该公司渡过了资金难关,也使民工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取得了双赢。

                                                        (三)

少数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接受礼物、和律师关系紧密,大大影响了法院的整体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宜兴法院的社会评价一度排名较后。

宜兴法院以“五个严禁”为抓手,加强队伍建设。在党风廉政教育动员会上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组织220多名干警开展自觉遵守“五个严禁”承诺签名,并制定了“五个严禁”细化办法,详细列出18种操作性、执行性强的违规情形和处理措施。

“应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要求,依职权帮助查阅案外个人信息、公司档案、资料、其他信息的。”“为律师或其他诉讼代理人介绍法律服务业务,未收受钱物的。”是18种情形中的两种。只要查实法院工作人员有18种情形之一,便按照违反“五个严禁”处理。

在出台内部文件的基础上,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公示禁令内容和处理意见,设置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发放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宜兴法院的每一个干警都佩带着一张印有五个严禁的胸卡,这是约束法官的“紧箍咒”,但更是法官的“护身符”。你听,当事人普遍反映,“现在想请法官吃个饭可是件难事了,送东西根本没门。”法院司法形象得到改善。经过相关部门调查测评,社会上对法院的评价大大提高。

                                                        (四)

民告官难是反映较多的问题,也是这次教育活动的“主攻方向”。

行政执法部门在拆除一违章建筑过程中,在没有给予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的权利的情况下,进行强行拆除而成为被告,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败诉。这一案件在宜兴引起了极大反响。法院还通过司法建议的形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扩大司法建议的发送范围,一方面发送给被诉的行政机关,还发送给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监察部门。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对3个行政案件发出司法建议。

今年上半年,在收到司法建议后,相关部门均就整改情况进行了及时反馈,没有发生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而行政诉讼的败诉率从前些年的5%左右下降到今年上半年的0.5%

为缓解官民矛盾,宜兴法院树立了“协调”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处处为人民群众着想,通过庭前、庭后、案外协调,妥善处理好官民之间的矛盾。今年以来,80%的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协调得到了解决。特别是在协调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中,把工人的赔偿问题全都通过协调一并予以解决,社会反响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