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固本强基 打造“便民利民为民”人民法庭
作者:卢凝一 发布时间:2009-06-24 浏览次数:498
本网常州讯:“全市人民法庭要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努力在快速便捷、巡回审判、涉诉信访上下功夫,确保司法便民利民为民。”这是常州中院在
近三年来,全市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18158件,审结18109件,结收案比99.79%。三年执结案件共5544件,执行到位率年均80.5%,到位标的额接近2.5亿。占基层法院5.16%左右的人民法庭干警,审结了基层法院20%以上的案件。
据了解,全市人民法庭积极开展司法便民、利民、亲民活动,推广网上立案、启用电子印章,有效解决了人民群众“诉讼难”;全面推行巡回审判,在2007年至2008年期间,共开展巡回审理194次,审理案件293件,以巡回点、流动点作为法制宣传的窗口,将土地承包纠纷、相邻关系、家庭赡养等农村热点、焦点案件作为巡回审理的重点,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和谐一区”的社会效果;建立案件分流速办机制,利用中午、晚上时间进行送达,利用双休日、节假日为工作日无法到庭的当事人开庭,对外地民工索要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急事急办,先予执行等方法缩短办案周期,保证了案件高效处理。
会议要求,全市人民法庭要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灵活便捷的工作优势,探索创建“便民法庭”、“快捷法庭”,打造“快速、便捷”的法庭工作亮点。建立案件速裁机制,各人民法庭要设专人办理速裁案件,推行简易民事案件文书的格式化工作,力争全年简易程序适用比例不低于90%。提倡法庭工作人员工作日驻庭办公,及时受理和审理案件,化解纠纷。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确保人民法庭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当事人和群众随时有人接待。完善对上访人的救助基金制度,积极探索在当地党委领导下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完善信访案件的接待、分流、处理工作机制,认真解决群众的申诉难问题。认真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力争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在年终达到65%以上。加强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合作,建立法庭、司法所、村人民调解员的三级调解网络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基层调解组织调处纠纷能力。
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人民法庭物质配备,加强办公用房、审判法庭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创造条件尽力改善人民法庭的办公和生活条件。为人民法庭巡回审判配备专门笔记本电脑和便携式打印机,配强、配足执行所需器械等装备。同时,有效开展法庭与辖区法院、上级法院三级局域网联网的运用,进行远程监控、局域网网内庭审直播,提高庭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结合新形势下加强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的问题,提出四点要求,即解放思想观念,在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上争取新的成效;全面履行职能,在更新理念、提升质效上争取新的成效,坚持案结事了不动摇,辨法析理促公正,坚持为民司法不动摇,强化措施促民生,坚持诉讼调解不动摇,化解矛盾促和谐;从严求高抓实,在强本固基、优化环境上争取新的成效;加强队伍建设,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争取新的成效。
会上,省高院法庭指导办副主任史笔充分肯定了常州全市人民法庭所取得的成就,并对进一步开展人民法庭工作作出了具体指导。常州市委政法委、金坛市委政法委领导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