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区法院东北塘法庭:将百姓当亲人 设立“法律援助民生服务点”
作者:丁柯佳 朱建伟 发布时间:2009-06-23 浏览次数:585
本网无锡讯:无锡锡山区法院东北塘人民法庭找准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司法为民的工作机制,时时处处将百姓当亲人,针对部分诉讼当事人法律知识匮乏、无经济能力委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等现状,为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2009年4月初与东北塘司法所联合设立了“法律援助民生服务点”。“服务点”设立两个多月来,接待要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30余名,其中已有12名当事人经过司法行政部门审批确定为法律援助对象。法庭立案窗口多了个一小小的“服务点”的牌子,法官、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说“通过开展服务,诉讼、调解等工作开展得顺利多了”,来过法庭,特别是接受过援助的群众说“看到那块牌子,再接触主动迎上前来的法官,我们就真正感觉到法庭是人民的法庭,法官是为人民的法官!”
一是建平台,派专人,向前延伸法律援助端口。东北塘法庭负责搭建平台,在立案窗口专门开辟“法律援助服务点”。通过提供司法所印制的法律援助联系卡、法律援助须知、法律援助流程告知等相关材料,使咨询、立案的当事人及时了解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联系方式、操作流程;东北塘司法所负责提供专业人员,专门派驻工作人员定期(每周一天)在该服务点接待服务,接受当事人关于法律援助事项的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现场受理,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二是抓节点,勤告知,主动提出法律援助建议。东北塘法庭注重抓立案和审理过程中的关键节点,主动向当事人提出法律援助建议。在立案环节,法庭立案接待人员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及审批的事项;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不进行法律援助将明显处于诉讼劣势、无法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动告知其可至“律援助服务点”请法律援助。
三是明纪律,重承诺,确保实现法律援助目的。转变“司法作风”,弘扬司法文明,保持仪表良好和举止文明,对待当事人和群众热情周到,杜绝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冷横硬推等现象,纠正司法活动中伤害群众感情、损害人民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法律援助是对弱势群体提供的一种救助,因此,法庭特别注重对干警与驻庭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纪律监督,狠抓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落实,严禁法庭干警以法律援助为由介绍案件代理人或牟取不正当利益。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司法所保证无偿服务,尽心尽责,绝不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