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抓好三个关键环节加强经费保障
作者:董小云 发布时间:2009-06-23 浏览次数:560
本网南通讯:南通开发区法院在加强经费保障方面抓住三个关键环节,有效保障了该院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一是依靠财政保障基本运转经费。立足于财政预算主渠道,通过编制部门预算,保证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足额到位,保证法院正常运转。人员经费按照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地方确定的工资和津贴发放标准,足额到位并规范发放;公用经费按人均4.5万/年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到位;业务经费积极争取财政预算给予稳定、合理和有效的保障。
二是依靠中央补助保障办案经费。新诉讼费收费办法实施后,法院案件剧增必然导致办案成本增多,地方财政在年度预算中仅安排少量的办案经费。为此,中央财政补助适当的办案经费能有效地缓解法院经费紧张。该院专款专用,将中央补助的办案专款专门用于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押解执行费、电话通讯费、法律文书送达经费等指定项目,依靠中央补助较好地保障办案经费,从而促进该院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
三是转变管理理念厉行节约经费。 随着法院审判工作的不断深化改革,法院必须树立新型管理理念,将法院经费保障工作重心转移到资金的优化配置上,使有限的经费都用在“刀刃”上,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该院牢固树立节约意识,节约自然资源体现在在日常工作中提倡节约用水用电、减少办公用品损耗、控制维修费用;在“两庭”建设中,大力推广环保和节能材料,减少大楼投资成本。节约社会资源体现在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办案成本。审判人员庭前做好准备工作,提高当庭裁判率;判后做好释疑工作,减少上诉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成本支出;审判人员通过加大调解力度,减少申诉、执行等各类案件的增长,化解矛盾,平息纠纷,用最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最大的司法收益。通过加强管理,大大提高了法院经费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