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四个倡导”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作者:杨清龙 发布时间:2009-06-23 浏览次数:418
本网扬州讯:“七一”到来之前,维扬法院召开党员干部座谈会,倡导党员干部保持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在法院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倡导在乐于勤学上的示范作用。要求党员干部要自我充电,舍得花时间多读一些书,多做一些笔记,多储备一些知识,在学中悟,悟中学,从而获得最佳效果。围绕市中院开展的“大学习、大竞赛、大提高”活动,要求党员干部解决好审判工作与学习的矛盾,率先读书,率先达标。
二是倡导在团结协作上的示范作用。要求党员及各支部要有大局观念、整体观念,团结协作、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齐心协力把各项工作做好。积极倡导包容、坦诚的工作氛围,反对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反对做不利于团结的事,遇事多沟通,消除误解,以平常心对待人与事,以和谐心营造团结氛围。
三是倡导在司法为民上的示范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将人民满意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行为准则;努力实践“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活动,依法服务“三保”,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努力处理好依法办案与维稳的关系,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倡导在廉洁自律上的示范作用。要求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倡导“一日三省吾身”,勇于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不断增强自身的法纪观念和党性修养,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克己奉公、见利思义、勤政廉洁,用行动、以实绩做人民满意的事,提升法院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