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离婚可能伤及另一方感情,可能造成一方当事人生活水平严重下降或者完全失去生活依靠。但孩子才是你们不幸婚姻的真正受害者,由于你们的离婚,孩子内心的安全感和归宿感一下子消失,孩子赖以生存的家庭乐园一下子被破坏,你们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已经成为事实。如果你们不考虑孩子的情感问题,如果你们不能妥善安排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抚养费用等,如果你们仍为你们之间以往的恩恩怨怨而继续纠缠乃至影响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抚养,必将对你们的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这是该院少年法庭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推行法官庭前寄语中的一段话,言语虽然简朴,但却体现了法官们对未成人的关爱。

该院在涉少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以调促和”的和谐诉讼观念,引入“庭前释法”、“庭前意见交换”等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少年法庭在审理监护权纠纷、抚育费纠纷中发现,双方当事人不能很好的考虑孩子的情感,仍纠缠于离婚双方以往的恩恩怨怨,从而影响离婚后子女的监护、抚养,诉讼中情绪更为激烈。为了孩子不再受到伤害,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和谐、幸福的成长环境,为了妥善处理好每一起监护、抚育纠纷,少年法庭在审理监护、抚育纠纷中推行法官庭前寄语,使参与诉讼的父母在庭前从温馨寄语中受到教育。

法官庭前寄语能促使了离婚父母以“子女利益”为最高原则,妥善解决孩子的监护、抚育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上半年,少年法庭共审结涉少民事案件45件,其中41件调解或撤诉结案,调撤率达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