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司法“南通模式”受高度赞誉
作者: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9-06-22 浏览次数:497
本网南通讯:近日,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调研南通“大调解”工作时,充分肯定了南通法院和谐司法“南通模式”在平安南通、法治南通创建中的创新之举,称南通两级法院“为夺取‘长安杯’功不可没,卓有成效”。
去年以来,南通全市基层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和“诉前调解中心”, 每个调解窗口由调处中心指派1至2名调解员,扎实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对达成的调解协议经申请,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对调解不成的简易案件,当事人同意速裁的,当天立案适用简易程序当庭裁决,实现了诉前调解与速裁机制衔接。通过完善“六位一体”的医患纠纷调处新机制、完善特邀调解工作机制,向工会、妇联、消协等社会组织延伸拓展,实现了的司法资源、专业资源和社会调解资源有效结合,被誉为和谐司法“南通模式”。
今年以来,南通两级法院在诉前成功调解案件2262件,占民事收案总数的10%。海门法院自去年10 月成立速裁中心后,案件的调撤率达到94.5%,平均审理天数不到2天,案件的发改率为0,对当事人的回访满意率为100%。启东法院速裁中心自今年3 月成立以来,调撤率达98.8%,平均审理天数2.1天,当场自动履行率达60%。今年2月,崇川法院创建了“和谐司法服务中心”,三个月以来,该中心6名法官化解纠纷460件,调撤率达95%,全院65%的民商事案件在诉前得到化解,今年6月,该中心被共青团南通市委破格命名为市级青年文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