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
作者:高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6-19 浏览次数:536
本网南京讯:近日,高淳法院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县活动指导组派员到会。
会上,院领导班子成员紧密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就自身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地自我检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经过梳理,共性问题有:1、由于法院工作性质决定,审判执行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故在对科学发展观理论的深入学习上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还有所欠缺。2、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还不能全面理解,科学发展观理论与法院科学发展的结合点还不明确,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法院工作的能力还有所欠缺。3、机制还不够完善,落实有待进一步到位。没有很好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考虑问题,只注重眼前的工作与单位现状,对工作缺乏科学的长远规划,在以制管院、以制管人方面还做得不够。4、工作作风不够细致深入,指导审判一线工作不足,重安排、轻督查,在知人、知事、知情上还有一定差距。5、在本职工作中,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创新思路还不够宽阔,创新能力还有所欠缺,在建立科学高效的法院审判、执行、管理工作机制方面还需要下大功夫。
针对存在的问题,院领导班子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1、进一步加强包括科学发展观理论在内的政治理论学习。2、进一步增强在法院工作中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的能力。3、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抓落实力度。4、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用科学先进的司法理念指导今后工作。
院长史兆祥在总结发言的同时,就下一步学习实践活动提出要求:1、把握关键步骤,切实抓好分析检查阶段的重点工作。2、狠抓理论学习,切实推动思想的进一步解放。3、突出实践特色,切实落实整改措施。4、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水平。5、坚持真抓实干,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