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常州钟楼法院在近期的执行工作中,采取了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教育为主,强制为辅,对于那些经说服教育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必要的、有效的强制措施,但在实施强制措施过程中,仍不忘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该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欠款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经李某该院多次传唤,拒不到庭,并有意躲避我院执行人员。2009612日早,该院将正在家中吃饭的被执行人李某拘传回法院,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态度坚决,声称该案判得不合理,决不会履行法律义务。该院执行人员从情、理、法上耐心地进行讲解,但被执行人仍无动于衷,该院遂对其采取了强制拘留措施。但在拘留过程中,该院执行人员仍不忘对其进行说服教育,此情此景,被执行人李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羞愧地履行了法律义务。   

该案的执行过程中,该院采取了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被执行人被拘留期间,仍以耐心的态度对待,不但使案件得以执结,还提升了法院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