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法院利用诉前调解机制妥善处理一起离婚纠纷
作者:立案庭 发布时间:2009-06-18 浏览次数:537
本网南京讯: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白下法院突出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不断满足社会对司法和诉讼机制的实际需求。近日,立案庭诉前调解办公室人民陪审员不辞辛苦,两次奔赴南京市戒毒所,成功地调处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孙某与被告王某于1997年恋爱,2002年12月结婚,次年5月生育一女。婚后作为妻子的被告沾染毒品,原告受其影响也渐渐走上了贩毒的违法道路,夫妻感情长期不和。今年4月,原告诉至白下法院要求离婚。因双方均同意诉前调解,故白下法院将该纠纷移送诉前调解办公室先行调解。因对经济补偿数额意见不统一,双方未能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后被告被强制戒毒两年。此间,原告及被告母亲多次来院,要求解决离婚问题。诉前调解办公室人民陪审员仇锦川一面热情接待,耐心劝导,一面积极与戒毒所沟通协调,将调解工作延伸到戒毒所内。在人民陪审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就女儿抚养和经济补偿等问题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立案庭又及时启动诉调对接程序,现场立案,现场签发民事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