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针对农村“三夏”大忙实际,积极探索贴进农业、方便农民、服务农村的审判方式,采取“四项措施”,以确保农民当事人生产、诉讼两不误,为维护农业生产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

一是简易程序,开辟绿色通道。该院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法庭电话,发放法官联系卡,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做到优先审查,优先立案。根据案件的情况,及时提供上门立案服务,以确保必须起诉的农民不会因农忙而耽误诉讼。在案件审理中,做到普通程序简易审,简易程序快捷审,以最便利、最快捷的方式结案,保证起诉的农民不因诉讼而耽误农忙。

二是诉调对接,维护社会和谐。该院坚持当调则调、案结事了的原则,大力推行巡回办案制度,携卷下乡,就地办案,就地执行,将法庭直接设在农家小院和田间地头。加大对民调组织的指导力度,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将矛盾纠纷在诉前分流,力争在诉前解决纠纷。

三是送法下乡,服务方便群众。该院选择贴进农民、农村工作的典型案例,特别是农村承包、侵害农民利益、相邻关系等案件制成宣传板块,通过“集市法庭”、“田间法庭”等形式,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增加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是便民利民,实施司法救助。该院对确有困难的农民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减、缓、免诉讼费用,让农民当事人有理无钱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