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法院妥善执行三起教育局行政处罚案
作者:高淳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6-18 浏览次数:868
本网南京讯:近日,高淳法院行政庭通过严格执法与柔性关怀并举,妥善执行高淳县教育局申请强制执行该局作出的撤销幼儿园的行政处罚三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申请人陈某、卜某、陈某某、袁某、邢某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开办民办幼儿园,其中陈某在古柏镇某村开办的幼儿园招收幼儿25人,卜某在古柏镇某村开办的幼儿园招收幼儿27人,陈某某、袁某、邢某3人合伙开办的淳溪镇某村幼儿园招收幼儿24人。因上述幼儿园不符合当地幼儿园布局规划,办学条件未达到设置标准,高淳县教育局下发《高淳县民办幼儿园督查意见书》给5位被申请人要求立即停办,但未见改正。此后,高淳县教育局依据相关法律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撤销上述被申请人开办的幼儿园并没收违法所得。高淳县教育局作出处罚决定并依法送达决定书后,上述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为此,高淳县教育局向高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手上述案件后,行政庭承办人员及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听证。听证会上,几位被申请人对教育局作出撤销幼儿园的行政处罚决定纷纷表示不能理解,她们认为自己未经审批开办幼儿园并无不妥,相反还方便了附近的家长。同时,中途停办对学生家长没办法交待,学生的安置与自己今后的工作都成问题。由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高淳法院经过审查依法后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高淳县教育局作出的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裁定书送达之后,对案情已经了解的承办人员并没有简单地随之采取强制手段,而是想到了3件案件背后一连串数字:万一强行撤销了这3家幼儿园,那么5位被申请人以后的去向,76名幼儿的就读安置,76个家庭的思想工作……每一个数字,每一个环节背后的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解决,都会给案件的执结不可避免地带来负面影响,尤其是76个家庭舆论导向如向被申请人倾斜则极有可能诱发更大的冲突与纠纷,从而造成案结事未了的对抗局面发生。
于是,承办人员主动与高淳县教育局进行了联系,经过有效地沟通与充分的意见交换,高淳县教育局表示愿意协调解决。随即,高淳县教育局拿出了初步处理方案:明确上述三家幼儿园由所在村附近公办点接纳,且三个公办点均新添置保教设施,做好接纳准备;教育局同时表示,停办后的民办幼儿园教师可参加就近公办园的竞聘上岗并优先录用。
教育局的意见明确了,那么被申请人呢?承办人员于是一一找到被申请人,见被申请人明显带有防备的眼神,承办人员于是与被申请人拉起家常。待被申请人情绪稍安以后,分别向她们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不履行可能承担的责任。经过承办人员的多次释明与形象比喻,几位被申请人慢慢转变了观点,均表示愿意停办幼儿园,同时提出了一些实际困难如幼儿的安置、开办幼儿园添置的财产处理等等问题。在此情况下,承办人员将教育局的处理意见告知了被申请人,并明确对合理要求与现实困难法院可以尽量帮助协调,争取有一个好的解决办法。
通过多次分头协调,承办人员见双方意见分歧已逐渐缩小,遂再次组织教育局与各被申请人分别进行了协商。上述被申请人听到附近的幼儿园愿意接收自己所招收的幼儿,自己也有机会被推荐到公办幼儿园任教,并且添置的财产也经协调折价给了所接收的幼儿园,自己所担心的后顾之忧大多有了“说法”,均表示愿意依法履行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意见达成一致后,上述被申请人除了清点园内财产着手关停以外,还积极与教育局一道做好幼儿园关停后的小孩安置和家长的宣传善后工作。
至此,上述案情疑似简单、背景实际复杂的行政处罚执行案,在承办人员的努力下终于平静受理、平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