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只因怀疑妻子与他人有染,一怒之下,竟驾驶着自己的马自达6轿车故意撞向“情敌”的宝马车。近日,太仓法院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9326上午,吕某开着自己的“马6轿车在太仓某镇上兜风。经过一辆停靠在路边的宝马车时,无意中竟看到妻子和一个陌生男子在该车内聊天。心胸狭隘的王某怒火中烧,疑心妻子与此男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驾驶自己的马自达6故意撞向宝马轿车的前车门,并用砖块砸宝马车的前挡风玻璃,经太仓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合计损失价值人民币39725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吕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有自首情节,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和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