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三个“巧”调解劳资纠纷
作者:浦峥 澄研 发布时间:2009-06-18 浏览次数:554
本网无锡讯:“我们也知道这笔赔偿金很难拿到,真的多亏你们了,让你们受累了,我们真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日前,江阴法院民一庭异常热闹,原来,这是江阴某织染公司兑现将79万多元经济补偿金发给其公司的27名员工的日子,而这天,距江阴法院调结该批经济补偿金纠纷的日子仅半个月。
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江阴法院受理劳资纠纷案件大幅度上升。数字显示,2008年,江阴法院受理劳资纠纷案件1508件,同比上升3倍。2009年以来,江阴法院受理劳资纠纷已多达686件,其中,70%以上的案件以追索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劳动报酬为主要诉请。而该类案件由于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劳资双方对立情绪强,矛盾尖锐,法院的调解工作特别难,判决率居高不下。而且在一审判决后,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一方往往提起上诉,劳资纠纷成为了制约江阴法院调解工作的一个瓶颈。为此,江阴法院在劳资纠纷调解工作中除了做到耐心、细心、诚心之外,还从三个“巧”字着手:
“巧辨”矛盾焦点。对劳资纠纷而言,劳动者主要的目的就是就及早拿到其合理的劳动报酬,而用人单位的则更希望其生产经营能够早日走上正常的轨道。因此,法官在调解过程中,既要将调解重点放在帮助劳动者实现其合法劳动权益上,又要考虑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找准切入点。“巧用”巡回审判。江阴法院劳动争议巡回审判庭自成立以来,在市总工会实行巡回审判,开辟劳资纠纷案件处理绿色通道,缩短诉讼时间,不断总结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经验,并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庭审,评议法院工作,从而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宣传作用。“巧借”调解力量。江阴法院一方面借助总工会的组织网络和调解力量柔性化解劳资纠纷,努力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部门的协助调解作用,邀请基层民调组织、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干部以及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共同协助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减少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隐患。
以前述27名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纠纷为例,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他们所在的织染公司宣布破产,而他们中很多人是在该公司工作了二十年以上的老员工,人过中年却突然失业,生活一下子陷入困境。因此在与公司交涉过程中,情绪激动,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江阴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组织工会、当地相关部门对劳资双方进行利弊分析,说明法律依据,发挥基层村委的调解作用,终于使双方握手言和,由该公司按照劳动者的工龄有一年计算一个月,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从而妥善解决了该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