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开展以来,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在全力以赴抓好集中执行清案工作的同时,对当事人开展执行“五提醒”,防止新的积案产生,杜绝产生边“清”边“积”的现象。

一是诉前提醒执行风险,在立案过程中加强对案件的审核,确有执行不能因素的,提醒当事人采取其他减少讼累的方式实现和解途径。二是提醒注重财产保全,对有财产线索的案件的,立案时提醒当事人尽早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审判环节结束后案件能充分得到执行。三是庭审提醒执行因素,承办人根据案情,若调解能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权益的的,争取以调解方式结案促使对方自觉履行义务。四是审结后提醒及时申请执行,案件审结后承办人告知当事人对履行情况做好沟通工作,对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提醒一方当事人及时申请执行,协助法院积极提供执行线索。五是提醒当事人互谅互让,对因赌气、意气用事的当事人执行员充分运用法律、道德、乡情、友情做当事人的工作,善意提醒双方本着“以和为贵”的理念互谅互让,达成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