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沧浪法院四项措施将司法便民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6-17 浏览次数:328
本网苏州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便民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下发后,沧浪法院迅速采取措施,部署两个文件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工作,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司法便民工作。要求全院干警必须坚持倾听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时刻把群众冷暖挂在心头,以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深入体察和重视社情民意,立足公正,着眼自身,查问题、析原因、拿措施,从人民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在工作中经常换位思考,一切诉讼活动以方便人民群众为原则,着力解决司法活动不规范、言行不文明等现象,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二是进一步深化诉调对接工作。一方面通过法院内设人民调解室,实现法院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在民间纠纷与司法程序之间设置一个缓冲区域,努力将纠纷以调解的方式解决,最大程度地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另一方面,我院改变以往通过社区法律联系点被动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要求各审判业务庭室法官深入社区第一线,每周抽半个工作日到社区上门服务,将诉调对接的阵地前移,尽量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我院通过在沧浪交巡警大队设立巡回法庭,以“一站式”便民服务为其工作模式和特色,负责所有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咨询、调解和审理等工作。
三是畅通来访渠道,健全完善接访制度。我院专门制定出台了《法院接访规定》,形成了由院长、庭长、信访、纪检共同组成的四级信访接待体系,做到工作日天天有人接待,同时进一步拓宽网上来信来访渠道,在原有的固定式院长信箱、意见箱、投诉箱的基础上,在网上设立院长信箱,由专人负责接收,定期与院长人民来信一并处理,最大限度地倾听群众的反映与呼声。
四是不断加强司法便民的硬件投入。我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法院内的法庭入口处专门设立了机动车及非机动车独立停车场,为残障人士设立无障碍专用通道,还在法庭入口处放置内线电话,方便临时来访的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联系。值的一提的是,我院还在审判法庭内特地设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