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法院稳妥执结一企业欠款3000多万元案件
作者:商东 发布时间:2009-06-17 浏览次数:680
去年底,常州市工商银行向天宁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常州某企业拖欠其3400万元本息的案件。天宁法院受理该案后经过多途径、多层面调查发现,某企业已基本处于停产状态,有几十名工人由于工资问题仍滞留在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已无任何可行的方法挽救该企业。并且该企业还拖欠着3个村的农民土地租金近百万元。目前该企业从德国进口的一套生产设备价值不菲,但体积庞大,需3个篮球场左右的场地才能容纳,据业内人士分析,拆装、搬运该套设备需一个星期的时间。如果贸然强制执行必将引发一连串不可估量的后果。
充分的摸清情况后,天宁法院先后多次找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牟某依法开展工作,被执行人牟某表示配合法院执行,将这套设备拍卖后偿还债务。法院依法对该企业的设备进行了委托评估和公开拍卖。经过两次拍卖,以3000余万元成交。拍卖成交后,法院立即与买受人商量,希望他们接纳目前还在被执行人企业上班的员工。经过协商后,买受人乐意全部接受该企业员工,并且承诺各项待遇不低于以前,如果愿意,当场就可签订劳动合同。紧接着,天宁法院的领导又多次到被执行人企业所在的村,与乡两级领导、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多次进行协调,商谈拖欠农民土地租金的问题。在法院领导通过讲法律、讲道理、摆事实,入情入理的多轮沟通后,土地租金问题也圆满得到解决。
截止6月17日,设备买主通过多天的拆装调试,已安全地将设备拆运回企业并正常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