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真没想到,坐在办公室里用电话传真就把案件搞定了,泗洪法院为当事人想的太周到了。”宿迁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耿某在收到工程款后无不感激地说。615,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采用电话联线的方式,快速调解一起工程质量纠纷案,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20086月,宿迁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与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楼面防水施工合同引起工程款纠纷,双方对立情绪较大,在宿迁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泗洪法院提起诉讼后,被告南京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案件中止审理。后泗洪法院经原告的申请并提供担保,依法裁定冻结被告账户13万元。为此被告认为原告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并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双方矛盾进一步加剧。

为尽快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该院决定先行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背靠背调解。主审法官在掌握了基本案情后,顺着原告的思路为其算了一笔经济帐,提醒原告在减少诉累、节约诉讼开支的基础上,通过现金支付的方式可以使资金尽早的投入运营,获取更高的利润,解决目前企业出现的资金周转困难的局面,同时要求原告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体谅被告的实际困难,予以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数额,最终原告同意在被告支付相应违约金的前提下调解。在做通原告思想工作后,主审法官当即用电话分别与被告以及代理律师联系交换了原告的调解意向,并从尽快解除冻结的公司帐户恢复正常运营,提升诚信度的角度做被告的工作,尽力促成被告接受原告的调解方案,法官见调解火候成熟,即草拟调解草案,通过传真发到南京被告处,在被告同意原告的调解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后,电话联系原告,并让原告提供收款银行帐户。原告打消了确非“纸上谈兵”、能否现金支付的疑虑,爽快的同意调解方案。在主审法官的“遥控指挥”下,原告同意调解方案的承诺传真至南京被告公司,该院决定将被告账户解冻,2小时后,主审法官收到了原告发出的收到工程款的信息。至此。一起复杂的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