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大丰港法庭针对辖区处于沿海开发最前沿、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实际,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大排查、大调解、大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努力通过四个坚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宗旨。该庭辖区内有港区、乡镇以及几个农场,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港区内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外贸、外销企业受到严重制约。随着沿海开发建设进程的加快,开发区内鱼塘承包、几个农场的农业承包等涉及土地的纠纷矛盾明显增多,为此,该庭树立“小法庭、大作为” 的理念,强化“三保、三服务”的意识,建立法官分片挂钩联系、定期走访服务辖区长效机制,将法庭工作与辖区发展相结合,将活动开展与落到实处相结合,努力为辖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需求和法律服务。

二是坚持深入辖区,全面排查摸底。该庭法官用一个多月时间对辖区全面走访一次,重点走访调研港区内16家大、中型企业,通过排查,梳理出企业在营销活动以及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普遍存在的问题,逐一登记在册,并及时进行法律宣传,实行风险提示,防范经营风险,建立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在此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矛盾隐患,与综治办、法制办取得联系,通报信息,沟通情况,确保“早掌握、早防控、早联手”,防患于未然。

三是坚持调查研究,强化服务措施。通过深入辖区调研,该庭了解到农村土地流转以及农业承包合同方面纠纷较为常见,结合诉讼中发现的问题,多措并举,全力确保服务措施到位:以司法建议的形式向某镇政府指出林地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并提出整改措施;在华丰农场集中举办《合同法》基础知识辅导,特别是有关农业承包合同方面的培训,受到农场的普遍欢迎;近期内拟写出“关于辖区内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调查报告”,供辖区党委、政府决策时参考。

四是坚持调解为先,维护社会和谐。该庭对于排查出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问题,主动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必要时从法律角度协助妥善解决纷争。对已经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特别是涉农案件,针对农民群众法制意识淡泊,强化对当事人的释明,注重与当事人的有效沟通,加强普法宣传,增进法律意识,促进自觉履行义务,推动农村和谐稳定。对涉及港区企业的案件,按照快审、快调的原则,尽快为企业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