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如今步入信息时代,形形色色的短信铺天盖地,人们日常问候、洽谈商务等亦越来越离不开短信,但也要谨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短信进行坑蒙拐骗。日前,句容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虚假信息引发的返还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家丰返还给原告句容海星工艺品有限公司其利用短信非法获得的款项,为原告挽回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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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原告句容海星工艺品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经营出口毛绒玩具为主的公司,200810月,公司因生产需要急需一批毛线玩具,公司负责人张梅香赶忙通过熟人牵线与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一经销商龚云霞联系洽谈购买事宜,双方在谈妥价格后,于20081020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由龚云霞供给海星公司总价款为21万元的毛线玩具,海星公司于20081028先汇18万元的订金,对方收到货款后立即送货,余款待货装完车后另行支付。

疏忽落入短信陷阱

生产线上急等着毛线玩具到货生产,20081028日上午830许,张梅香打电话给龚云霞询问汇款方式,以便尽早打款发货。龚云霞称正在处理事情,待会将汇款账号通过手机短信发送过来。通话完毕约10分钟左右,张梅香即收到一条短信,内容为汇款户名及卡号(户名王家丰)。张梅香以为这是龚云霞为收货款专设的账号而未作他想,随即就让公司会计去银行以公司名义按收到短信上的卡号、户名将18万元的订金汇出。

查证得知18万元被骗

钱汇出后张梅香兴匆匆地打电话给龚云霞让她注意查收货款,并立即发货。但电话那端的龚云霞却非常诧异,告诉张梅香自己根本还未将账号等发出。张梅香慌忙拿出手机,翻看先前收到的信息,看着信息显示的陌生的手机号码、陌生的人名,这才惊觉自己可能因心急疏忽而落入了骗子的短信陷阱。但不可能这么巧吧,自己10分钟前打电话向对方要汇款方式,10分钟后就收到这样的短信,或许是龚云霞的丈夫发的信息呢?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张梅香将账号、户名读给龚云霞听。“这个账号我不知道,而且我根本不认识王家丰这个人,就连这个名字我也没听说过。”龚云霞的话对张梅香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如果对方真的没有收到这笔钱,那么自己就是被骗了,这18万有可能就此消失。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张梅香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司法机关介入挽回损失

句容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立案后展开调查,通过调查首先排除了龚云霞收到18万货款的可能,肯定这笔钱已被他人非法侵占。公安机关随即派员飞赴涉案银行卡登记部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提督街支行进行调查,查知涉案银行卡申请时登记的姓名为王家丰,证件为士兵证,住址为二炮驻重庆地区军事代表局,此时卡内的18万元已被取走部分,尚有11万余元未被取出,于是将该卡号内的余款及时冻结。公安机关连忙赶至二炮驻重庆地区军事代表局调查,该局反映并无王家丰此人。考虑本案的特殊性,公安机关建议原告先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取回该余款以挽回经济损失。海星公司于200914向句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海星公司于20081028汇款180000元的行为,其本意是汇至龚云霞处以订购货物,但却将该款汇至王家丰处,而龚云霞与王家丰并无业务往来及其他债权债务关系,王家丰取得该款,无合法根据,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故法院于2009518依法判决王家丰返还款项。
                                                 结 

案件虽然已经审结,但留给我们许多思考,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警惕心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使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而行骗得逞,这提醒我们今后遇事要沉着冷静、谨慎小心,不断增强防范意识,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