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日,吴江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蒋永平专门在网吧实施盗窃,先后多次乘人不备,窃取上网者的财物。法院判决蒋永平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4岁的蒋永平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2011年来到了江苏吴江,但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因此经济一直很拮据。像许多年轻人一样,蒋永平也喜欢上网,每天宁可不吃饭、睡觉,也得上网打几个小时的游戏。每天在网吧都要待上几个小时的蒋永平发现其实网吧里有很多的“财路”,比如经常有人将包放在座位上去上洗手间,或者上通宵网的往往在天亮前都会趴在桌子上睡觉。观察一段时间后,蒋永平决定动手。去年的112日的早上七点多,蒋永平乘被害人李某熟睡之际将其价值3688元的三星手机“顺手牵羊”放进了自己的兜里,并迅速逃离了网吧。李某醒来后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便赶紧要求网吧调取监控,监控录像将蒋永平的盗窃行为详细地记录在案。公安机关通过监控查找到蒋永平上网时的登记信息,于第三天的中午在苏州吴中区的一家网吧将蒋永平抓获,蒋永平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蒋永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以惩处。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