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惠山法院首次运用“摇号”方式妥处委托鉴定纠纷
作者:朱云 钱欣国 发布时间:2009-06-16 浏览次数:526
本网无锡讯:无锡惠山法院认真贯彻司法鉴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专门设立了独立的“摇号”场所,配备了规定的“摇号”机,为公正高效处理委托鉴定纠纷提供了物质保障。日前,该院首次运用“摇号”方式,妥善解决了因对委托鉴定机构有异议而引发的棘手委托鉴定纠纷,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惠山区某机械厂诉被告某轴承厂合同纠纷一案中,当事双方对一关键证据中的“笔迹”产生争议,提请司法鉴定。该院司法鉴定科收到申请后,立即通知双方当事人到院协商选择委托鉴定机构,但当事人双方对选择委托鉴定机构产生异议,不仅协商未果,且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对选择委托鉴定机构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针对鉴于当事人之间协商选择委托鉴定机构不成且有矛盾激化倾向,司法鉴定科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一方面,充分说理讲法,细致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教育工作,逐步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另一方面,立即按照法定程序准备“摇号”工作。在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见证的前提下,司法鉴定科根据案件属性,把在册鉴定机构编号放入摇号机,并顺利摇出一个编号,从而确定了委托鉴定机构。这一“阳光操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一起因选择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而产生异议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