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针对执行案件数量增多、矛盾日益复杂的执行工作现状,赣榆法院坚持树立人文关怀、和谐执行的司法理念,突破传统执行理念,尝试将调解理念引入执行工作中,执结了一批矛盾较大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今年1-5月份,该院共执结案件871件,同比增长29.4 %,其中通过调解得以执结的案件占到70%左右,执行工作呈良性态势发展,有效彰显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精神。

以公开、透明为前提,为顺利调解奠定基础。一是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廉洁监督卡,公开举报电话和信箱,发现执行法官有违法执行行为可以投寄举报;二是向申请执行人送达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通知,公开办案人员信息,以利随时采取查扣措施;三是设立执行日志,强化执行信息录入工作,公开案件信息,申请执行人可随时查询案件执行情况。

突出调解重点,力促和谐执行。原则上将调解适用于所有执行案件,但以下几类案件为调解重点:一是当事人对判决或调解存在疑误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履行不能或履行时严重抵触案件;三是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弱势群体案件,特别是事故赔偿案件和劳务案件。

把握调解时机,确保案结事了。一是先行调解。案件到手后,如双方有调解意愿的当即调解;二是平衡调解。在弄清案件事实、查清被执行人实际能力后,向申请人告知对方实际能力后,征询申请人调解意愿后折衷调解;三是实施强制后的调解。在被执行人被拘留、财产被查扣后或者财产变价前,结合案件执行实际情况,及时把握当事人心理,适时调解;四是当发现被执行人意图通过调解达到恶意躲避执行情况时,中断调解,立即正常执行。

原则性与灵活性并重,注意调解方法与调解艺术。在弄清判决事实、公开执行事实的基础上,以当事人合意为原则,针对个案特点,灵活制定调解预案。一是贴近群众。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出发点,找准执行案件调解的切入点,努力做当事人之间的协调工作,让当事人从执行人员身上感到人文关怀和司法公正,弱化当事人抗拒心态;二是加强情感沟通。调解过程中,通过引导当事人之间进行角色换位,消除双方思想隔阂,从而为达成执行调解打好基础。特别是在调解执行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社区邻里纠纷等与百姓生计息息相关的案件中,更加注重沟通交流,缓和亲邻关系,以达到“平纠纷,促和谐”的执行效果;三是教育疏导。对于一方当事人因负气拒绝与对方调解的,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对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进行法治教育,努力促进双方调解解决。对于当事人对案件审理产生误解或判决结果不满的案件,先由执行人员有针对性的对当事人的疑误进行释明答疑再实施调解。遇矛盾较大、尖锐、当事人情绪过激情况时,设法稳住双方心态,必要时,由局长或分管院长亲自出面调解。四是借助外力调解。针对每个执行案件的特殊性,抓住关键环节,注重借助基层党委、政府、社区、村委会和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发挥外部力量促成调解,切实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