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法院五项措施服务农民夏收夏种
作者:溧水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9-06-15 浏览次数:436
本网南京讯:为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立足群众需要,及时有效确保夏收夏种生产,溧水法院针对当前农村工作情况,制定了“三夏”期间的特殊政策,确保农民当事人生产、诉讼两不误。
一是拓宽涉农民事纠纷调解途径。创新庭前调解工作机制,着重抓好上门调解、立案调解、速裁调解、庭中调解四个环节的调解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让人民调解员全面参与庭前、庭中的调解。
二是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提高巡回审理的机动性,制作便民联系卡,通过社区、村委会将卡片发放到农民手中,方便群众诉讼,基层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对交通不便、路途较远的偏远农村地区当事人,上门服务,利用送达起诉书、答辩状之机,就地开庭审理,确保不误农时。
三是对夏收夏种涉农案件,要求主审法官优先从快进行审理,确保当事人诉讼请求尽快得到解决,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巡回法庭深入田间地头,让农民在家门口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解决纠纷。
四是协调开庭时间。对于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在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以不影响农事为前提,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原则,安排适宜的开庭时间,使农民不因诉讼而影响农忙。
五是健全调解和执行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增强“调解中虑及执行,执行中强化协调”的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和解率和实际兑现率,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能够真正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