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召开司法改革座谈会谋划司法改革工作
作者:金永南 发布时间:2009-06-12 浏览次数:2652
本网南通讯:通州法院被确定为省法院司法改革联系点后,积极谋划基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
十六大以来,通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以审判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强化中心专项服务,拓展司法延伸服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被团中央等11个部门联合表彰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最高法院、司法部授予“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被省高级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院”,被省高级法院、省人事厅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兴仁法庭获“全国优秀人民法庭”、“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
通州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断推进司法创新,追求高效、能动、和谐司法效果。坚持优先调解不放松,融情于法的“圆桌调解”、调解案件备忘录制度等创新举措提高了调解效果。近两年,民事案件调撤率保持在80%以上,在南通法院系统中名列前茅。2004年,在全省法院中率先启动诉调对接机制,以法庭诉调对接工作站为主要阵地,依法有效地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完善“圆桌审判”,探索法庭进“社区”,设立“社区维权岗”。2008年,在南通地区率先改革,将少年法庭的功能由“单一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庭”转向“以未成年人为案件主体和服务对象的集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综合审判庭”,实现了青少年司法维权的立体化。
在座谈会上,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潘建要求各部门在已取得一定成绩的情况下,要坚定司法改革的信心不动摇,工作中要大胆改革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深挖内部潜力,积极应对新时期新情况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对人民法院的挑战与考验。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座谈会上,对本部门如何加大司法改革力度,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强化司法为民措施进行了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