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三强化”增强廉政监督实效性
作者:邹山中 发布时间:2009-06-12 浏览次数:607
本网淮安讯:一是发放办案意见征询表,强化当事人监督。洪泽法院在抓廉政教育的同时,从源头上加大监督力度。即向每个审理、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发放办案意见征询表,要求案件当事人在案件办结后,对承办法官是否廉洁办案、文明办案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案件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认真进行审查,如属实给予干警相应的处理。
二是建立廉政投诉登记制度,强化普通群众监督。完善考核制度,把庭室和个人被投诉情况列入绩效考核。形成廉政投诉档案,把投诉案件逐一登记,全面反映受理投诉情况。快速办理投诉事项。对廉政投诉确定专人负责,跟踪督查督办。对一般投诉调查后及时处理,对重点投诉,调查后报分管领导阅处。一般投诉办理情况,纪检组跟踪督办。重点案件院长亲自督办。主动与投诉人联系沟通,将结果回复投诉人,不能办结的及时说明原因,对属实的投诉,当面赔礼道歉。
三是完善廉政档案,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基础上,为全院干警建立廉政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述廉报告、拒说情送礼和拒吃请材料等,并将廉政档案反映内容与干警提拔晋升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