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今年以来,洪泽法院行政庭紧紧围绕“服务地方工作大局”理念,始终贯彻司法为民思想,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官民矛盾,切实提高和谐司法能力。

一是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和案件责任意识。庭务会定期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分析、研究,找出解决纠纷的突破点,及时总结同类案件的共性,形成审判工作经验,用以指导今后工作;加强审判管理绩效考核,定期对案件质效指标口径进行自查,并直接与工资、奖金挂钩。

二是切实发挥行政审判监督职能。在审判、执行环节一旦发现行政机关执法存在的不足与偏差,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并跟踪司法建议执行情况,力求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能力。

 三是做好释法说理和判后息诉工作。针对部分当事人诉讼能力差的现状,在法律框架内正确行使释明权,提高其诉讼维权能力;对易引起上诉或上访案件,及时做好判后息诉工作,力争把息诉工作做在审理和宣判后的第一时间内,把信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行政协调工作。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倾向,坚持从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角度出发,灵活运用协调手段,采取换位思考、利弊分析、温情感化等方式,耐心细致做原、被告工作。对社会热点、敏感案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总结、交流在预防和化解这类案件上成功经验和做法,强化和解意识,力求“案结事了”的审判效果。